江西省瑞金人。1930年2月,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入团,1933年6月转为中共党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十二军三十四师战士,红一军团二师四团二营干事、营部支书兼通讯班长,红一军团二师二团二连排长、代连长。参加了中央苏区第1至五次反“围剿”战斗随红军长征。抗日战争初期,先后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六团四连连长、团作战参谋、营长、团副参谋长、师司令部侦察科长等职。参加了平型关等战役战斗。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山东渤海六旅十一团团长,华东十纵队二十九师参谋长、副师长,二十八军八十三师师长等职,参加了莱芜、孟良崮、淮海、渡江等战役战斗。建国后,朱耀华同志先后担任第十兵团司令部作战处处长、二十八军第1副军长兼参谋长、福建省军区司令员等职,1971年8月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员。担任第二届中央军委纪委委员,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