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和《目前党在组织上的中心工作》,是中央苏区时期任弼时关于党的建设的两份重要文献,对于如何加强党的建设,作了细致入微的阐发。
要健全党的各级组织。关于如何加强支部工作,《决议案》指出:“党的支部工作必须有彻底的转变,要使支部真正成为党与群众的连环。”如何实现“彻底的转变”?《决议案》认为,必须培养支部在党的政治路线与策略之下独立工作的能力,支部必须负起对于政府和周围群众组织经常的责任,要坚决反对不管支部或忽视群众工作和把支部看成是单纯的教育机关的倾向。关于建立党的各级委员会,《决议案》强调:“建立强固的各级委员会——从省委直到支部——是目前党的组织任务中中心任务之一。”
关于支部工作的重要性,《中心工作》也认为,支部是“党与群众的连环”。同时,《中心工作》指出,过去支部不能起应有的作用,是党不能广泛地组织、动员、武装和群众来参加当前的战争的主要原因。因此,“建立健强的支部工作,是党在组织工作中中心的战斗任务”。那么如何“改造和健强支部组织与工作”呢?《中心工作》从五个方面予以强调,即支部干事会组织要扩大与改变分工制度,原则上分工要细,每人要负责一件具体工作,并实行个人负责制;支部人数过多,应成立支分部,以便利支部工作的进行;切实实行党员中的分配工作和检查工作的制度;支部要经常讨论并注意支部周围广大群众利益的争取;建立中心支部与模范支部。
要改进党的生活。《决议案》认为,当时的党内生活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积极性活跃的状态”、“固执迟钝”、缺乏党内民主化的运用与自我批评的执行、各地党部的领式和工作方式仍然“保留许多旧的残余”。针对这些情况,《决议案》提出三个方面的举措,要提高党员注意党内生活的积极性。上级党部必须向下级党部和党员群众报告自己的工作,以使每个党员能够明了当前的斗争任务。其次,要推行党内民主化,但要防止极端民主化与超组织的政治自由倾向,尤其是红军中要防止这种不正确倾向的发展以致于妨碍红军的统一指挥。再次,要实行自我批评,防止派别观念与成见和制造派别的倾向。
要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决议案》认为,既要大力提拔干部,又要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如何提拔干部?提拔什么样的干部?《决议案》用一句话进行了精炼的阐述,即“必须坚决从下层提拔在各种斗争中表现积极坚决执行正确路线的工农分子参加党的工作”。至于如何培养干部,《决议案》从两个方面提出要求:在初提拔起来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他的工作能力与兴趣,分配以适当工作,提高他的工作能力,逐渐提到上级指导机关来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党的、军事、政治以及群众和苏维埃工作的训练班或学校,经常挑选一部分下层积极工农分子去受训练。
要严紧党的纪律。《决议案》提出,为保障党员干部真正成为群众中的模范者,防止一切腐化官僚化贪污等现象的发生,党必须严格执行纪律。通过“严紧党的纪律”,以“反对官僚腐化现象”。而且,违反纪律的党员,“必须比非党员工农分子受更严厉的革命纪律制裁”。《决议案》还强调在严紧党的纪律过程中,必须防止两种不正确的倾向。即假借说服或是因为感情关系而放松纪律的执行,以致走到根本忽视党的纪律;完全不用说服的精神,采用机械的或过分的施行纪律的惩办制度,以致妨碍干部的培养,减弱党员积极性。